以下经文皆采用《2010和合本修订版》。
第57句:再洁净圣殿,圣殿不是贼窝!
第28句讲过“洁净圣殿,拨乱反正”(约2:13-17)。那次,犹太人领袖把外院变为变成喧嚷、骗人金钱的买卖市场,弄得外邦人没法在圣殿敬拜。怪不得耶稣那么忿怒!这次耶稣再洁净圣殿记在太21:12-13:“耶稣进了圣殿,赶出圣殿里所有在做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对他们说:‘经上记着:“我的殿要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
1. 相比上次,耶稣这次洁净圣殿说话更加严厉。耶稣第一次洁净圣殿,对做买卖的人发的是一个命令:“把这些东西拿走!不要把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这次却指出做买卖的人犯罪:经上记着:‘我的殿要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其中“经上”指赛56:7:“我必领他们到我的圣山,使他们在我的祷告的殿中喜乐。他们的燔祭和祭物,在我坛上必蒙悦纳,因我的殿必称为万民祷告的殿。”而“贼窝”,出自耶7:8-11。那段经文针对犹大人的虚伪:平日犯罪拜偶像,可一回圣殿献祭,就认定自己不会被神惩罚。祭司们纵容作买卖的人营商,参与不诚实的商务活动,圣殿就变成这群罪人藏身的地方,因此耶稣说他们把圣殿变成了贼窝。犹太人和宗教领袖一直没有悔改(太21:12-13)。耶稣第一次洁净圣殿、教导后,离开了耶路撒冷,这次回来,看见他们继续在圣殿中做买卖,因此再洁净圣殿,致力让圣殿回复本该有的功能。
2. 应用和省思:要保守教会洁净,不容任何罪在教会存在、蔓延,需要时一定要执行教会纪律。我们也要重视持守个人圣洁。我们相信承认耶稣是我们救主,我们的身体便成了永生神的殿(林前6:19)。我们这殿是成为神赐福别人的管道?还是收藏贪婪、罪恶的地方?
第58句:最后晚餐,逾越节新意义
1. 按马可记载,耶稣进耶路撒冷后一周做的要事如下。
星期日:骑驴荣耀进入耶路撒冷(可11:1-11)。
星期一:再进耶路撒冷,咒诅无花果树,洁净圣殿(可11:12-19)。
星期二:门徒发现无花果树枯萎,耶稣进圣殿,与宗教领袖论辩(可11:20-13:37)。
星期三:犹太宗教领袖密谋杀耶稣;耶稣在伯大尼被膏(可14:1-11);犹大与祭司长串通,要出卖耶稣。
星期四:耶稣与门徒共进最后的晚餐,设立圣餐,夜晚到客西马尼园祷告并被捕(可14:12-72)。
星期五:深夜至清晨接受犹太公会和彼拉多审判,中午被钉十字架,下午去世(可15:1-41)。
圣经学者其他看法:马可福音提到星期三犹大勾结祭司长和伯大尼受膏章节接连出现,历代解经有不同时间诠释,有认为伯大尼受膏事在前几天,只是马可编排在此。约12:1-8说膏抹事件发生在逾越节前六天。因此,有学者认为,马可将这段插入在此,是出于叙述对照或神学用意,以此对比犹大的出卖与女人的全献所有。另外,照约翰福音记载,最后晚餐可能是在逾越节晚餐之前的一夜,但也有学者让认为,约翰福音这种描述,可能有神学意义,要突显耶稣受死时,正是百姓宰杀羔羊,准备逾越节晚餐的时候,代表耶稣正是那逾越节的羔羊,为世人赎罪。
2. 综合四卷福音书,最后晚餐主要事件顺序如下:准备逾越节晚餐、为门徒洗脚、指明犹大是卖主者、赐下新命令、门徒表达对主的忠心、设立圣餐、分别赠言与祷告、前往客西马尼园。
事件与经文对照:
耶稣吩咐门徒预备逾越节晚餐(可14:12-16;太26:17-19;路22:7-13)。
耶稣洗脚:只载于约翰福音(约13:1-20)。
指出犹大:四卷福音书均有记载(可14:18-21;太26:21-25;路22:21-23;约13:21-30)。
新命令:仅约翰福音有(约13:31-35)。
门徒表忠:对观福音和约翰均有(可14:27-31;太26:31-35;路22:31-38;约13:36-38)。
设立圣餐:对观与保罗均记(可14:22-25;太26:26-29;路22:17-20;林前11:23-26)。
临别赠言与祷告:约翰有详细记述(约14-17章)。
前往客西马尼园:四卷福音书均记(可14:26-42;太26:30-46;路22:39-46;约18:1),路上耶稣继续教导(约15-16章),并为门徒作大祭司祷告(约17章)。
须注意每卷福音书对最后晚餐细节描述略有不同,例如新命令与耶稣的祈祷细节由约翰详细记述。
3. 最后晚餐的情境(太26:26-29):“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了,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去,吃吧。这是我的身体。’他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许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与你们同喝新的那日子。’耶稣说那饼是“他的身体”,那杯酒是“他立约的血”,用的是比喻的手法,就像他说“我就是门”一样(约10:9)。
4. 在最后晚餐,耶稣为逾越节赋予新的意义。
4.1. 逾越节本记念以色列人从为奴之地埃及得释放,新意义是使人从罪中得释放。
4.2. 旧约时代,神为拯救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吩咐百姓把羔羊的血涂在门楣和门框上,好让杀长子的天使越过他们的家。现在,神羔羊的血涂在信徒的心门上,完全满足神公义的要求,让神的审判可以越过我们。
4.3. 逾越节晚餐中,以色列民作为神子民集体聚会,庆祝他们的民族身分得到确定,因此筵席也确认了他们与神之间的盟约关系。主设立的圣餐中,教会作为神子民集体聚会,庆祝作为天国子民,也前瞻将来神国全然彰显时带来最终的救恩。
第59句:被抓被打
1. 耶稣和门徒吃过逾越节的晚餐后,退到常来的客西马尼园祷告。他带着彼得、雅各、约翰(可14:32-42)。他们都曾见证耶稣在山上改变形像(可9:2),彼得说不会离弃他,就是必须和耶稣同死,也不会不认耶稣(可14:29、31);雅各和约翰两兄弟曾说耶稣喝的杯,他们也会喝(可10:39)。
2. 这刻耶稣将要面对苦难和死亡,并以非常痛苦恐怖的方式死去。他实在非常忧伤。祷告中他哭泣,汗如血点滴在地上(路22:44)。耶稣曾流下血汗,这很可能是“血汗症”,是一种极为罕见但真实存在的情况。血汗症发生时,人体在极大压力或剧烈情绪刺激下,汗腺周围的微血管会因高度紧张而破裂,血液渗入汗腺并随汗液一起排出体外,因此看起来像是在流“血汗”。
3. 马可记录耶稣在客西马尼园有三段祷告的时间,每次祷告回来,他所爱的三个门徒都是昏昏沉沉地睡着,没一个为他警醒守望。
4. 被卖被抓(可14:44-46、65)“那出卖耶稣的人曾给他们一个暗号,说:‘我亲谁,谁就是。你们把他抓住,稳妥地带走。’犹大来了,随即到耶稣跟前,说:‘拉比’,就跟他亲吻。他们就下手抓住他。……于是有人开始向他吐唾沫,又蒙着他的脸,用拳头打他,对他说:‘你说预言吧!’警卫把他拉过来,打他耳光。”耶稣一直真诚地爱犹大,晚餐时也为他洗脚,给他机会悔改。可犹大却出卖耶稣,可想而知耶稣多么难受!
5. 审讯:耶稣被捉拿后,接受了犹太人宗教的审讯和罗马官府的审讯。在宗教审讯中,耶稣宣认自己是神;在官府审讯中,耶稣宣认自己是王,所以等候他的就是死刑。而他在接受审判的过程中,也受了许多的苦。
6. 受审的过程:耶稣传道生涯期间,罗马人已命该亚法任大祭司,但旧的大祭司亚那在犹太人心中还有地位,而且大祭司的职任是终身的。耶稣在天亮前,先被旧大祭司亚那审问了(约18:12-14、19-23),之后又被新的大祭司该亚法和公会迅速审判定死罪(可15:1;太27:1;路22:66-71)。耶稣受审期间,被不信的宗教领袖嘲笑、拳打、吐口水(可14:53、55-65;太26:57、59-68;路22:54、63-65;约18:24)。又被所爱的。用心栽培的彼得三次划清界线(可14:54、66-72;太26:58、69-75;路22:54-62;约18:15-18、25-27)。耶稣接受宗教审讯期间,犹大自知犯罪而自杀。宗教审讯定了耶稣死罪。由于涉及死刑的案要由罗马巡抚复查,所以耶稣接下来又要接受巡抚彼拉多和加利利分封王希律安提帕的审讯。他先是被带到彼拉多处(可15:1-5;太27:2、11-14;路23:1-5;约18:28-38),后来又被带到希律安提帕那里(路23:6-12)。最后又被带到彼拉多那里。彼拉多查不出耶稣有什么罪,但因怕犹太人,就判耶稣钉十字架(可15:6-15;太27:15-26;路23:13-25;约18:39-19:16)。
第60句:彼得不认主,主仍爱他
路22:61-62记着:“主转过身来看彼得,彼得就想起主对他所说的话:‘今日鸡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
耶稣被抓后,彼得远远跟着,进入大祭司的院子里,要知道耶稣将会怎样。当时,有些人在那里烤火取暖。彼得三次被人认出是耶稣的门徒,他三次都否认,而且否认的语气一次比一次强烈,最后甚至发咒起誓。鸡叫时,主转过身来看彼得,四目相投,彼得内心必有很大震荡:虽然他真的三次不认主,但主留心地看着他,不单没有憎恨他,还仍然爱他。彼得想起主曾预言他会软弱,但主没有因此放弃他,甚至预告他会回头坚固弟兄(路22:32但我已经为你祈求,使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主没放弃彼得,再给他回头、服事的机会,主对他的爱何等深厚。往后我们看见在提比哩亚海边,主给他三次机会向主表达:“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正如彼得所说,耶稣在问彼得以先,知道彼得爱他。他之所以问,无疑要坚固彼得的信心。
思考
1 主耶稣对彼得得那种包容接纳的爱,你曾经历吗?又曾以这种爱去爱过别人吗?
2 请在本周找个时间安静下来,默想第57-60句,并把体会写下。
附:耶稣受审受刑行程(数目字代表先后顺序)